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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期:清水县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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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日期:2016-11-26 17:24:57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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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颁布后,清水县把探索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将不守规矩者、不胜任现职者、不适宜岗位者坚决进行调整,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畅通了干部“下”的渠道。一是不守规矩者“下”。对不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干部,坚决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降级、免职和开除公职。坚持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凡是在审计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作出调整。二是不胜任现职者“下”。大力倡导“五用五惩”选人用人机制,通过组织考察、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以及群众反映等多种途径,对发现贻误工作时机、拒不履行岗位职责,作风漂浮、事业心不强,弄虚作假、干部群众意见大等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限期不改者坚决进行调整和问责处理。三是不适宜岗位者“下”。完善申请退休、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等办法,让部分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或者不愿意再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能够根据个人意愿主动辞去领导职务,使干部“下”的规范合理。两年来,共有8名在扶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的干部接受了组织的诫勉谈话;有68名干部到龄退休,12名任满年限的干部申请改任非领导职务,1名领导干部申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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