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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共清水县委组织部 作者: 日期:2010-8-20 10:53:45 点击:

 

县委发〔2010〕30号

 

中共清水县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开创全县农村工作新局面,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近年来,县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通过认真开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实施“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农村党员队伍的结构得到改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以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差额选任领导干部试点和“公选”、下派村党组织书记为抓手,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乡村两级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不断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落实养老保险和离任生活补贴,实行村干部目标责任管理和绩效报酬制,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整顿后进村,分类创建示范村,农村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全面开展“双承诺双公开双评议”活动,积极探索农村党员服务群众载体,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不断推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农村党建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善。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和办法是符合我县农村发展实际的,也是行之有效的,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贯彻落实。 

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农村改革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新形势新任务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高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级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才能为实现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总体来看,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坚强有力的,农村党员队伍是有战斗力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基层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议事不规范;有的村干部不学习、不研究,自身能力素质不高,带领群众致富、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较低;个别乡镇领导促进产业发展、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不强;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和一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和削弱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影响农村改革发展进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贯穿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 

二、全面落实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 

1、落实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县委负责制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工作部署、任务分解、工作指导、投入保障、考核评价、督促检查。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县委委员和县四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深入联系点蹲点调研指导不少于10天,指导联系点制定好党建工作目标,落实好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帮助联系点解决经济发展、产业项目、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化“三级联创”和“双培双带”,做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特色鲜明、成效突出。

2、落实乡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乡镇党委处在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第一线,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专职副书记要用主要精力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每年要向县委全委会进行专项述职,并接受评议。要健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确保农村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建立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委员包抓联系示范村、后进村制度,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狠抓落实。

3、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督查考核制度,县委组织部每年与各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专项考核;围绕全县各项中心工作,定期不定期地抽调工作人员下乡督查,并将考核和督查结果作为评价乡镇党委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差的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干事当年不能评优,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必要时邀请其参加督促检查工作。加大新闻媒体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宣传和监督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重视加强乡镇党委建设 

1、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改进乡镇主要领导干部选配办法,积极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在全面实行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公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直选”工作。完善乡镇干部任期和交流制度,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定,任期内一般不作调整。修订完善乡镇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严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责制度。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2、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新时期、新任务对乡镇干部提出的新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加强干部管理的制度办法,注重作风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理想信念、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乡镇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综合能力。对于疏于管理监督而导致班子严重不团结、干部职工作风差、组织纪律松散、个别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切实关心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乡镇干部,注重从乡镇优秀干部特别是“五个好”乡镇党委班子中推荐提拔重用干部。县上新录用干部原则上要到乡镇工作2年以上。县直部门和单位选调干部,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要从乡镇干部中公开选拔。改善乡镇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按时足额落实乡镇干部各种津补贴。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乡镇干部节假日。 

3、加强对驻乡镇各单位的领导。对县直部门派驻乡镇单位的干部考核任用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考核表彰,必须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乡镇党委要指导和支持县驻乡镇单位开展工作,共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合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大力加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指导和规范管理。按照“定权责立规范和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一定三有”要求,研究制定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组织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档案资料和后备人才库。乡镇党委要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等具体管理办法,逐人建立健全村干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加大对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的调整力度。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村班子软弱涣散、群众意见较大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党委书记的责任。 

2、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渠道。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优秀共产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完善“两推一选”、公开选聘等选拔方式,健全培养选拔机制,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任渠道。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注重从优秀现任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党员中培养选拔,也可从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或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中选派。对工作长期后进、矛盾比较突出、没有合适人选的村,要及时从县乡机关选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实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 

3、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要按照《全省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市委《关于建立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的规定》要求,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全面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严格落实村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依据平时工作表现,及时提出基本报酬发放意见,依据考核结果,拉大绩效报酬差距,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每两年由乡镇统一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按照省、市安排,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任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干部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大力培养和选树典型,每年对部分优秀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4、加快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稳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通过选聘大学生“村官”、招考进村进社区人员、加大现任村干部学历教育等措施,力争五年内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加强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在村工作期限最少要在两年以上。健全和完善公开选拔、岗前培训、保障政策、激励措施、跟踪培养、管理考核、提拔使用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确保优秀大学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鼓励在县乡机关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到村级组织挂职任职。 

五、全面提高村级党组织的领导能力 

1、及时调整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产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实行以强带弱、强强联合、产业链上建支部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在横向上实行村村联建,在纵向上实行产业整合,增强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探索建立分类管理(按照产业发展需求分类管理专业党组织)、村居联建(农村与当地社区联合建立党组织)、县乡直管(将规模较大的产业党组织直属县或乡党委管理)等有效模式,不断增强党组织设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大后进村整顿和示范村建设力度。坚持一村一策、因村施策、综合施治,进一步加大对公选村和示范村的工作指导,集中打造示范村,连片整建后进村。要对后进村进行认真排摸,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定整顿目标任务和转化措施,通过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领导包抓、后备干部挂职、技术干部指导、机关单位帮扶、重点项目支持、领导班子调整等措施,下功夫抓好整顿转化,实行后进村整顿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和挂牌销号制度,力争到2012年年底全县所有后进村得到转化提高。要精心制定示范村创建方案和创建标准,研究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措施和办法,使创建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全县每年创建省、市示范村2-3个、县级示范村8-10个。 

3、改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把党组织活动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强村富民等紧密结合起来,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扩大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实现党群互动。充分利用互联网、远程教育网等现代媒体,搭建新的党建工作平台,拓展党组织活动空间。通过领办、创办、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龙头企业、社会服务组织等,努力实现经济合作或服务组织覆盖所有行政村。要坚持党内生活制度,村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各党小组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主题活动。重视群团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团工作机制,促进共同发展。 

4、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地方财政配套、党费适当补助的办法,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和改扩建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实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整合有关资源,将民政、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商务等部门的村级建设项目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组织、财政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县、乡财政补贴为主,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安排奖补资金,逐步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解决集体积累“空壳村”,确保村级组织正常有效运转。 

六、充分激发农村党员队伍活力 

1、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大在文化程度较高的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注重吸收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入党,消除党员“空白组(村民小组)”。在农民工集体外出务工地点相对固定、条件具备的地方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积极发展党员,开展党的工作。 

2、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发挥“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作用,健全乡镇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等工作平台,在教育管理、信息咨询、证照办理、资金发放、权益维护等方面提供服务。进一步落实流动党员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流入地流出地双向共管的职责,建立全县统一的流动党员信息库,实现信息的动态维护和资源共享。 

3、充分发挥农村党员作用。通过政策指导、资金扶持、项目引进、信息咨询、科技推广等措施,为有创业能力的农村党员提供帮助,鼓励和引导他们带领农民共同致富。以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制、结对帮扶、村民事务党员代办等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党员在本乡本村带头创业。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要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4、健全党内关爱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采取财政列支、党费补助、单位资助、党员能人捐助等途径,设立党员扶助基金,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扶持党员创业发展,在“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对优秀党员和困难党员、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党员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灾难,党组织要及时给予帮助,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党员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加大对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

5、建立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积极探索基层党员群众向党代表反映情况、表达意愿、提出建议等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党代表联系服务活动,组织市、县党代表定期深入一些经济发展缓慢、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的乡村,下访当地党员和群众,加强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七、强化对农村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 

1、明确培训工作责任及目标。要将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协调落实培训经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举办的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其他村干部每两年接受一次轮训;农村党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乡镇党委组织的党课。县委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要在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和党课上亲自作辅导报告。建立村干部培训情况登记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规范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将村干部参加培训情况及时反馈村干部所在乡镇,并记入档案。 

2、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县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探索整合培训资源的有效途径,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突出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农业、市场经济、实用技术以及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组织党员和干部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认真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农村党员致富能力培养工程”和进高校培养计划等。 

3、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在实现远程教育乡村站点全覆盖的基础上,切实抓好站点管理、教学辅导、技术服务、教学资源开发和专职干部五支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建、管、学、用工作水平。注重教学资源开发,结合本地实际和党员群众需求,积极开发“乡土教材”,及时组织收听收看,提高培训实效。同时,加强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学历教育,支持和鼓励他们参加自学考试、电大、函授、党校和高等院校的学习。

八、深化农村党的建设活动载体 

1、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乡、村两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把健全长效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党员素质为重点,加强学习,构建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以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保持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为目标,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要对“五个好”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创建内容量化细化,修订完善考核、评价、表彰办法,每3年左右命名表彰一次。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带头跟党走、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五带头”活动。培育选树一批整体水平高、特色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拍摄制作专题片、组织宣讲等形式,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 

3、继续深化“双培双带”工程。深化“双培双带”工程,把以培养致富带头人为主拓展到农村各类建设人才,引导党员在加快农村发展的各方面体现先进性;进一步拓展内涵,在提高党员素质、壮大党员队伍的同时,高度重视村级组织建设特别是村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丰富内容,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全面提高“培”的层次和质量,增强“带”的规模和效益。 

4、全面落实“四议三双”制度。制定详细的“四议三双”制度实施方案,指导乡镇和村严格按照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村“两委”向党员和村民承诺、党员向党支部和群众承诺,党员和群众评议村“两委”、村党组织和群众评议党员,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积极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发挥城镇基层党组织优势,加大城镇党组织对农村党组织的支持,逐步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组织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与农村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共建、对口帮带活动。从县直部门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示范村、后进村任职帮扶,努力建设一批农村党建综合示范点。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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